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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理工大学MPAcc复试及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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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1:4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复试及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号)及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我校会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研究生院及会计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会计学院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要求:
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复试分数要求为:
总分≥208分且英语≥42分且管理类联考≥84分,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MPAcc。
对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分数要求为:考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8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50分。对其它情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另行公布。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范围:符合以上相关分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挑选合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招生公告平台、我校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等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二)复试人数: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在报到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①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④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⑤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⑦个人简历至少5份(资格审查1份、专业综合面试3份、英语面试1份)。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请联系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如未能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它相关考核
来校复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需根据要求,完成以下相关内容的考核。
报考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
①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0]7号)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90元/人,由体检部门直接收取。
②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开卷,除指定书目外,不得携带其他资料。
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④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⑤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⑥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报考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见:http://mpacc.kj.cqut.edu.cn/。
3.相关费用
复试费:将实行网上缴费,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标准:50元/门)。
体检费:90元/人,由体检部门直接收取。
(六)对复试结果的处理
请及时联系会计学院确认结果,同时,我校也会在指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权威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五、录取方案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报考会计硕士专业的考生,复试中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
5.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6.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所加试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有任何1门不合格(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入学考试总成绩一样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往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业绩突出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进行网上公示。
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三)非全日制调剂办法
MPAcc非全日制录取人数不足部分,从MPAcc全日制复试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征求本人意见,同意后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事宜复试时会进行统一宣讲)。
六、其他
(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收录取工作在校纪委及教学督导团的全程参与下进行,考生如对我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有所异议或投诉,我校特开通了申诉与复议渠道。我校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纪委办:023-62563125
研招办:023-68667302
电子邮箱:yjs@vip.cq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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